(本报诗巫27日讯)证人阿都哈利伍长表示,医务人员在现场为受害者进行检查和施救10分钟后,向他表示受害者已无生命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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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第七证人表示,当天进入命案现场,站在客厅的一名男子要求他们到楼上房间。
证人表示,走到该屋子楼上时,看见有一间房间的门是打开的。走进房间后,他看到一名男子浑身是血的躺在血泊中,于是马上叫医务人员上前检查。
经10分钟的检查和施救后,负责的医务人员向证人宣告受害者已无生命迹象。
证人也说,将该案件通知查案官杨俊贤副警监和刑事组警员后,他就在该屋外拉线封锁现场,以免外人进内,而他也在屋外看守,一直到查案官和刑事组警员抵达现场。
他向法庭表示,当时并没有和客厅的三名人士交谈,也没有向他们询问资料,更没有询问该屋主是谁。
律师也因此询问证人,身为一名巡逻警,抵达案发现场后,是不是应该询问现场的人士,屋主是谁。证人表示,因为那是严重的刑事案,须等查案组警员前来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