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4日讯)涉嫌非法借贷活动,华裔男子今日在此间地庭被提控,唯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定于9月开始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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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陈某,今日在地庭被控于2008年7月至2013年9月,在本市一电器行进行非法借贷活动。此举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5(2)条文。
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且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高达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10万令吉抵押金,2名担保人以及2万令吉定期存款保外。案件定于9月14日至15日,及17日至18日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