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流传女童被寻获公众送回家的照片。

(新山16日讯)7岁女童在家门前遭陌生男子拐带,男子将女童载到新山士都兰一带时,在该区抢劫一名20岁残疾男子,指示对方录下他在车内猥亵女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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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获投报后,昨日下午4时45分,在永平新港逮捕36岁嫌犯,充公一辆灰色华嘉轿车和一台手机。

柔总警长拿督阿育甘今日发布文告,透露上述案件详情。

他指出,女童被拐带案是本月14日,傍晚5时发生,该名巫裔女童是在士姑来净莲花园住家前被拐带。该名涉案男嫌犯随后将女童载到新山士都兰一带,并在该区抢劫一名20岁残疾男子身上的500令吉后,指示该残疾男子录下其在车内猥亵女童的过程。

36岁男子拐走7岁女童后,抢劫一名残疾男子,指示对方录下猥亵女童过程。(警方提供)
36岁男子拐走7岁女童后,抢劫一名残疾男子,指示对方录下猥亵女童过程。(警方提供)

他透露,嫌犯干案后,将残疾男子留在新山士都兰路旁,饱受惊吓及身心受创的女童是在江嘉埔莱一间餐室前被公众发现。

他说,嫌犯今日被带往推事庭申请延扣至本月20日,上述案件将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刑事法典第363条文(绑架)及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调查。

在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0年,或鞭笞。

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

在刑事法典第363(意图拐带)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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