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8日讯)在诗巫再也商业区发生的4岁女童险遭强奸案,精神报告出炉,指被告精神状况适于面控,案展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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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被告莫哈曼宾沙哈,年44岁,是诗巫再也居民。被控于今年5月17日晚上8时15分,在诗巫再也商业区某间洗衣店店后,使用刑事武力蕃意侵犯一名年4岁4个月大的女童,此举抵触刑事法令第354条文,即使用武力蓄意侵犯他人贞洁。

在该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须面对囚期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处罚。

被告于今年5月21日在此间法庭被提控,当时被谕令送往古晋圣淘沙精神疗养院进行观察。

其精神包括出炉,指被告适合面对提控。

据知,案发前,受害女童乃随母亲到母亲工作的咖啡店,而遭被告在无人查觉下带到咖啡店邻近的洗衣店店后的晒衣帐蓬里,在那里企图向女童伸魔爪。

事发当时,巧好有两名男女经过,发现了被告的举动,逐马上通知女童母亲。当母亲等人追赶到时,女童赤身裸体躺在被告下方,而被告见东窗事发立刻穿上裤子逃走。警方较后到被告工作的咖啡店押回被告查办。

表现惊怕的女童较后被送入医院接受检查,而院方查证女童无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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