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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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罗兴亚人的难民潮﹐让身处马来西亚这片福地的人民感到一阵错愕。原来﹐大海上有那么一大批过去大家似乎毫无印象的罗兴亚人﹐他们逃离缅甸﹐投奔怒海﹐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争相要偷渡前来我国。

虽然有些国人对自己的国家常有怨言﹐认为做得不够好﹐也许真的是有太多的不够好。但是﹐对罗兴亚人来说﹐我国算是他们心目中的穆斯林友善之地吧﹗在缅甸的周边国家都不愿意收留他们之际﹐我国甚至是他们心目中充满希望的一片“应许之地”﹗

其实﹐世界各处常有难民潮发生。今天﹐非洲船民正源源不断进入地中海沿岸的欧洲国家,意大利﹑希腊及马耳他已深受其困扰。欧盟28个成员国协议将分摊为数达六万难民的申请,但也有一些国家反对。过去数周,多个欧盟国家已出动军舰援救地中海上落难的船民,同时目的也在摧毁有关组织偷渡的线路。

有人说﹐如果要摧毁一个国家﹐只需要向目标国不断输出难民就够了。但是﹐因为有国际法则﹐所以这个假设点是不成立的。当有正当理由证明难民足以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情形,就得以将有关难民驱逐或送回他们的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否则﹐对难民的保护原则是“不推回”和“国际团结合作原则”。世界各国在难民各项事务开支有责任分摊﹐及对消除和减少难民的产生根源方面﹐也有责任加强团结与合作。

根据1951年联合国通过的《难民地位公约》第1条的规定,难民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着恐惧被迫害的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国外﹐不愿或不能返回原籍国及受该国保护的人。难民也是属于移民类,被迫迁徙原居住地,最后放弃国籍。虽然每个国家的移民法不尽相同﹐对于处理难民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一般上都会采取“原居地遣返”﹐或提供“庇护”。

多几天就是6月20日﹐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一天是世界难民日﹗

事缘2000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在一项决议中,注意到《难民地位公约》自1951年至2001年正好是五十周年,非洲联盟同意将国际难民日与6月20日的非洲难民日放在同一天举行。因此﹐大会由此决定从2001年起,把6月20日定为“世界难民日”。

对身处太平盛世的人们﹐“世界难民日”似乎是一件很遥远﹐无法感同身受的日子。不过﹐难民问题和根源始终是需要被正视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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