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4日讯)砂福利、妇女与家庭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认为,我国现有的司法已跟不上现时代的脚步,应随着时代、人民和文化的变化,应重新定义性交,所有要必要修改刑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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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针对早前一名6旬老翁使用沾有精液的手指性侵未成年少女以致怀孕,却不构成强奸罪一案,发表这番谈话。
陈赛明是今日为圣多玛小学弟167届运动会主持开幕后被记者问及时﹐如是表示。
她称,我国有必要重新修改刑事法典中的强奸的定义,以防在将来没有类似的事件重演。砂福利、妇女与家庭发展部在类似事件所扮演的角色是为该名受害者和孩子提供援助,也是会尽量的协助受害者父母。
争取修改无下文
她透露,早在2004年,就有一个非政府组织已要求修改刑事法典,但却没有结果。
但在这事件后,她衷心的希望政府能修改刑事法典中强奸的定义,也希望在未来,不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