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4日讯)在会见砂福利、妇女与家庭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时,她一直都沉默,而且目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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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微矮的身影,无助又无辜的眼神真让人心碎,不时天真的孩子在吵闹,她以她微弱的双手抱起孩子,安抚孩子。
但在被记者要求拍摄其背影时,她再也掩饰不了心中的痛楚,投向拿督法蒂玛陈赛明怀抱,流下了眼泪,真叫人鼻酸。
她就是近期闹得沸腾腾强奸案的受害者,受害者在被强奸时,年龄只有14岁,如今她19岁,孩子也3岁了。而我国的刑事法典第375(f)条文阐明,凡与16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论女方有没有同意,都被归为强奸案。而在刑事法典中,性交的定义为阴茎插入女方的阴道。该名早前被控的6旬男子指他没用阴茎插入女方的阴道而只用了沾有精液的手指,因此被上诉庭宣判无罪。
生产后性情大变
据知,该名受害者在生产后,个性大转变,打扮也比较男性化,也把头发剪得非常短,似乎想脱去自有的女性化。
她在生产后也转了校,直到完成大马教育文凭(SPM)。她对农业感兴趣,因此在完成大马教育文凭后,申请了与农业培训相关的课程,正等待培训学院的回复。在等待培训学院的当儿,她现在在家里照顾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