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2日讯)今年截至目前为止,砂房屋仲裁庭总共接获了28宗房屋买卖纠纷投诉案件,其中3宗已在仲裁庭听审,并涉及总赔偿额逾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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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房屋仲裁庭庭主拿督玛兹娜达丝米今日在仲裁庭听审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庭今年共接获28宗有关房屋买卖纠纷之投诉,当中有5宗获得庭外和解,另3宗已进行听审程序,分别是古晋2宗及诗巫1宗。
她续补充,其余的投诉案件部分仍在处理程序中,以及一部分的投诉案件并非在房屋仲裁庭的权限范围内。
仲裁庭接28宗投诉
她强调,随着房屋仲裁庭的设立,房屋买卖纠纷能获得尽快的解决,而事主也获得理应的赔偿。
她称,砂房屋仲裁庭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要让房屋发展商能负起社会责任,更专业,以及一旦发展商及买家之间出现纠纷时,仲裁庭能介入解决,给予他们一个公道。
拿督玛兹娜达丝米指出,在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涉及发展商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移交钥匙予屋主、出现货不对办问题或是房屋有缺陷等,因此,房屋仲裁庭采取公正的方式处理问题,让事主获得合理赔偿。
“从前消费者对该方面的醒觉意识不高,以致部分发展商对事主的投诉置之不理,或者有关纠纷拖延很长的时间,也未获得解决,而随着仲裁庭的成立,这也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权醒觉意识。”
提升买主护权意识
她表示,砂房屋仲裁庭今日所听审的2宗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发展商主动提出愿意赔偿事主的情况下,一切问题获得妥善解决。对于有关发展商愿意主动赔偿给2名事主的事件上,她赞许该发展商乃负责任的发展商。
该案件乃涉及发展商没有准时移交钥匙予屋主。2名屋主个别获得1070令吉及970令吉的赔偿,包括没有准时移交钥匙罚款及水电费抵押金。
据了解,若发展商未准时移交钥匙予屋主的话,其罚款为每个月300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