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2日讯)男子被控拥有贼赃,今日提审不认罪,获准在两名担保人之下,以1500令吉现金保外,并在今年6月10日审前准备后再定审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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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47岁的莫哈默则玛皮依,被指于去年4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在位于柏特拉再也的住家内被发现藏有贼赃摩托车,因此于刑事法典411条文被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不少过6个月但不超过5年监禁刑罚,也可面对罚款。

事件是针对去年4月9日大约凌晨12时半,24岁事主发现他停放在毕打拿路处的摩托车不见了,预估损失为4500令吉。警方在4月13日碰见行举鬼祟的被告骑着摩托车前往一处甘榜内,便尾随而去,等被告停下来后上前表明身份,并经过调查发现该摩托车是为贼赃,对比了备案记录后,将被告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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