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3日讯)2名华裔男子因为涉及拥有属于贼赃的闭路电视,在此间推事庭被提控,唯2人否认有罪,签保外出后,案件展至4月2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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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分别是黄某和李某,被控于今年3月8日凌晨5时,在中街处被发现拥有属于贼赃的闭路电视。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11条文。在此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坐牢高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人否认有罪后,被谕令须以5000令吉担保金,2名担保人以及2000令吉抵押金保外。案件展至4月2日再过堂,听审日期定于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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