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十二日讯)一名失业青年持刀抢劫便利店742令吉后遭保安人员逮捕,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六年及鞭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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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艾利克斯达,廿三岁,被控于今年四月廿二日中午十二时半在亚庇威斯玛沙巴内的ORANGE便利店,持刀威胁收银员尤丽娜(卅二岁)而抢劫742令吉,触犯刑事法典392/394条文。
副检察司哈菲莎在被告认罪后,提呈案情指出,案发时被告一闯入店即亮出刀子,从收银机内抓走共742令吉后,夺门而逃。
事主较后追出店外,大喊抢劫,结果被告逃不远即遭二名大厦保安人员围捕,起回赃款,然后将被告交由警方带走。
被告俯首认罪,求情说他被扣留这么多天以来,思前想后,觉得无限后悔,而决定认罪后,请求法庭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从此洗心革面,不再重蹈覆彻。
他说,他是家中长子,下有三个妹妹,仍在求学中,他曾经当过临时保安人员,目前失业,仍在寻找工作。
副检察司哈菲莎陈词指被告犯下极严重罪行,对受害人生命带来威胁,而此类罪案已日渐猖獗。
她说,被告必须受到严厉处罚以维护公众利益,法庭须向社会发出强烈讯息,每个人民必须生活在平安无罪案的环境内。
法官艾奴莎玲聆审后,宣判被告由被捕当天算起,入狱六年及鞭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