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泗里街26日讯)联邦副财政部长拿督阿末玛士兰提醒商家,不要利用4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费税(GST),作为调涨物价的理由,避免与政府实施消费税的概念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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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项目不征GST

“如果我们深入了解消费税,事实上有多达900项,包括日常必备的物品,如基本食物白米、糖、面粉和食用油,是不征收消费税。此外,购买和租用的住宅物业、出售和购买农业用地、教育、公共交通和医疗服务等,也不征收消费税。”

阿末玛士兰是于今日上午出席泗里街公民中心,由泗里街省公署、特别事务局及关税局联合主办“消费税与2015年财政预算案”说明会上解说时,发出上述提醒。

阿末玛士兰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纵使实施消费税,上述所涉的项目价格是不应涨价,如果涨价,我们就可以推断有关商家涉及操纵行为。

他也强调,一旦消费者发现有任何商家在实施消费税后任意调涨物价,可以向有关执法单位作出投报,行使消费者权益。

“同时,消费者必须谨记,消费税将对商业行为活动中,每个阶段的增值而征税,从供应商开始直到消费者。只有他们在消费时,才需要支付消费税。”

6%是全东盟最低税率

他也说,消费税的实施将取代现阶段的销售税和服务税(Cukai Jualan dan Cukai Perkhidmatan),使国家的税收制度更加有效率、透明和有利于商业活动。

他也称,我国与其他长期实行消费税的东盟国家相比,6%消费税已是全东盟最低的税率。

今日上午逾600名,包括商家、社区领袖、政府官员出席该项讲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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