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九日讯)兵南邦警局二男一女警官涉收贿,个别被控上法庭,否认有罪而获保释候审,将进行联合审讯。

Advertisement

首被告,伍长,卅八岁,被控于去年四月八日晚上十一时至十二时之间,在兵南邦警局反毒组,向一名黄氏索讨六千令吉,以便对一名达希拉涉及吸毒尿检呈阳性反应,而不采取行动对付的酬劳,触犯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

他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陆克利沙指出,被告服务警界十七年,妻子是教师,曾在反毒努力上为警方作出无数贡献,希望获低数额保金担保外出候审。

法官阿布巴加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其中五千令吉存保)及一人保释,护照须被扣押,至四月廿六日过堂。

次被告莫哈末法益警长,卅二岁,面对三项控状:(一)于去年四月八日晚上十一时至十二时之间,在兵南邦警局反毒组向一名黄氏索讨六千令吉,作为不对付一名达希拉涉及吸毒呈阳性反应的代价,触犯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

(二)于去年二月十日中午至晚上十时之间,在兵南邦东贡岸一间餐厅,身为隶属兵南邦警局反毒组警长,从一名惹丽哈获取二千令吉,作为不对付一名利西阿拉毕涉及吸毒检呈阳性反应的代价,触犯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

(三)于去年二月九日晚上十时,在东贡岸一间餐厅旁的停车处,另从该名惹丽哈获取一千令吉,作为不对付一名利西阿涉吸毒的代价,触犯同上法令条文。

他一一否认以上控状,由陆克利沙代为申请保释,指他服务警界六年来一向行为良好,上有双亲下有妻小要照顾。

法官阿布巴加考虑后,批准被告以一万五千令吉(其中五千令吉存保)及一人保释,扣押护照,展四月廿六日过堂。

第三被告,伍长,卅九岁,面对控状指她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上,在兵南邦警局向一名黄氏索讨三千令吉,以便对一名达希拉涉吸毒尿检呈阳性反应而不采取行动加以对付的代价,触犯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

她也否认有罪,由陆克利沙律师代为申请保释,指她服务警界十七年,丈夫是消防员,育有四名子女。

法官聆讯,批准她以一万令吉(其中五千令吉存保)及一人保释,扣押护照,展四月廿六日过堂。

法官也批准副检察司鲁斯丹沙聂的申请,以上三人将进行联审。

前一篇新闻古达民宅野草丛生水沟堵塞 威胁安全与卫生
下一篇新闻触摸学生下体 48岁教师猥亵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