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2日讯)男子涉多宗案件,续今年1月27日就其中一宗抢劫案以及将受害者捅伤案被判5年监禁后,今日另一宗案件再面对5年监禁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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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19岁的被告托马斯佐瑟被指于去年8月9日晚上8时,在马当路抢劫了15岁少年的手机一台,以及14岁少年的手机一台,因而抵触了两项刑事法典392条文之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也可面对罚款或鞭笞刑罚。
今日对于这项罪行,被告被判下5年监禁,唯刑期和之前案件被判5年监禁同时执行。
提审时果断认罪
他之前所面对的提控是指在去年11月23日,傍晚5时半,于哥打三马拉汗区一间华裔餐厅楼上的租屋处抢走了21岁受害者的手机一台,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92条文,以及在案件内将受害者捅伤而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下被提控。
被告今年1月12日提审之时果断认罪,于今年1月27日身世报告出炉后,两项提控分别被判5年监禁,接着今日第三宗指控在身世报告出炉后,另被判5年监禁刑罚。
迄今为止,被告所面对三项指控皆被判5年监禁,但同时执行,因此在此三项罪行下,被告仅需坐牢5年。
被告还面对一项结伙抢劫,指他于去年11月27日早上5时左右,在6哩一添油站以一把巴冷刀对28岁的受害者进行抢劫,他们抢走了受害者的一辆摩托车,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95,并同读于相同法典下第397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罚款或鞭笞刑罚,唯在这一项指控下,被告不认罪,案件将在3月4日于第二地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