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6日讯)英国两医学留学生当街被杀案,今日在控方与辩方提呈陈词后,高庭法官周赐和当庭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并喻令被告于3月4日至6日出庭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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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备受关注的凶杀案于去年8月6日早上4时10分﹐于艾贝尔路当街发生。案发时23岁的被告祖奇菲利阿都拉以一把刀为凶器谋杀了两名医学系留学生。
经过11月3日开始的审讯直至今日,由双方提呈陈词,之间辩护律师戴福星向高庭援引1950年证据法第92条文指出,关键目击证人在亲眼目睹案发全过程之时,以及报案时的通话内容皆为目击3名男子攻击一名死者,但却在出庭之时改变了供词指1名男子攻击2名死者。
他认为,既已记录在案的供词是不应该在临庭之时做出改变,或与之前证词有所矛盾。
法官驳回辩方质疑
周赐和法官针对这一项条文做出的回应,并由戴律师代为转告在场记者,他指出,在1950年证据法第92条文下,只适合用于合约性的证据,就是在拟定合法合约后,就不得作出更改,因此婉转驳回了戴律师对于这项刑事证据的质疑。
随后,周法官进一步作出裁决时指出,除了目击证人见证了整个案发过程外,而后转为污点证人的4名证人出庭拱证,他们的证词也明显指出谋杀行为乃被告所为。另加,凶器上的血迹除了被化验出包含两名死者以及被告所有外,被指示帮忙清洗凶器的证人也分辨出被告交给他的刀与行凶的凶刀为同一把凶器。
基于以上部分论点,周法官宣判被告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喻令被告在3月4至6日出庭抗辩,或将在抗辩后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