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六日讯)沙巴州警察总监拿督加拉鲁丁今天澄清,被扣留人士只有在正式被控上庭之后,监狱局方面才会发出囚衣供被告人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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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名菲律宾籍扣留犯穿着印有童军徽章的T恤上庭,让童军方面感到难堪和名誉受损,因此要求当局解说清楚。

加拉鲁丁表示,上述被告恩纳斯多加比阿拉(30岁)因涉及一宗今年一月十三日于斗湖发生的罪案,并在一月十六日当天落入警网,押进斗湖警察总部拘留所,直到一月廿九日。

他表示,有关案件定在二月二日在斗湖法院过堂,而警方在一月廿九日当天,将嫌犯及其随身衣物一并移送斗湖监狱,等候上庭。

他指出,二月二日上庭当天,嫌犯是在监狱官和警官的看守下从斗湖监狱被带上法庭,而非从斗湖警察总部的拘留所出发,嫌犯当时身着印有大马童军徽章的T恤。

他表示,监狱局方面解说,当天之所以没有让嫌犯穿上囚衣是因为案件尚未过堂,一切遵照监狱局的标准作业模式进行,因此还是让嫌犯穿上了被移送监狱当时的衣着。

监狱局方面强调,唯有在嫌犯正式过堂被控之后,监狱局才会发出囚衣,而过后每次上庭都必须身穿囚衣。

加拉鲁丁透露,被告被指控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6和第354条文,由于罪名成立,被判五十年徒刑,另加鞭打十二下。

他补充,由于被告对另一项控状不认罪,因此已经择日二月十二日当天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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