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一名鱼贩被控在哥打马鲁都运载四名非法移民,改变初衷承认交替控状后,被判入狱六个月另罚款二万令吉,或以另三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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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奥斯曼马达林,53岁,被控于今年1月24日早上8时半在哥打马鲁都惹兰丹容巴都路旁,使用Toyota Hilux车运载四名非法移民而触犯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

交替控状指被告允许四名非法移民坐在其车上,触犯同上法令第55E(2)条文。

副检察司凯鲁汀在被告改口认罪后,要求法官严惩被告,指最低可被罚款每一名非法移民五千令吉,最高三万令吉,或入狱高达一年。

律师艾达查化代为求情说被告原本要去丹拉美拉载鲜鱼回来亚庇,半路上有四人要求运载一程,没蓄意企图违反法律。

高庭法官拉温达南聆审后,宣判被告由被捕当天算起,入狱六个月,另每名非法移民罚五千令吉,四名共罚二万令吉,或以三个月监代替。

另外有四名四驱车司机面对相同控状下,仍否认有罪,展6月1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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