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亚庇12日讯)黄金投资公司执行董事被控无执照收取客户存款及洗黑钱,被判坐牢五年及罚款255万令吉,35位投资者要求刘静芝律师协助向国家银行索回资金。
Advertisement
这35位投资者是在2011年及2012年在一间来自西马的黄金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之后发现该公司的作业方式很可疑,就要求公司退回资金,但该公司却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投资者转向刘静芝投诉,刘氏之后代表投资者向该公司提出控诉。
2013年3月7日法庭判决黄金投资公司必须把123万令吉的资金退还给投资者。
2013年6月24日,刘静芝律师楼代表35位投资者会晤国家银行官员,并出示法庭文件,要求索回投资者的资金,国家银行官员告知,基于国家银行也正向被告进行控诉,必须等待。
随着亚庇高庭昨日宣判该黄金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拿督诺依玛哈侬罪名成立,坐牢五年及罚款255万令吉,35位投资者今日再前往会晤刘静芝,要求后者协助其向国家银行索回资金。
投资者代表张寿年说:「我们对犯罪者被绳之于法感到很高兴,但我们要索回自己的钱,以便生活可以继续走下去,这事对我们而言真是恶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