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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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可能是如今社会上最轰动也最可怕的名词了。每天报纸上都看到它。不是谁说了谁不中听的话,被告以“煽动”罪,就是谁警告谁不要说不中听的话,否则会告以“煽动”罪。现在连说一句话都要预先三思,以免犯上煽动之罪。最好是一句话也不说,免得得罪了人,吃上官司。

我是不懂法律的人,法律如何定义“煽动”,我不知道。“煽动”何罪,我也不知道。我想,像我这样对法律无知的人,对什么是煽动无知的人,还是很多。人说,法律如豺狼,如虎豹,最好不要碰到,碰到了准没命。可是,如今社会上法律多如牛毛,又如何躲避得了?只好自求多福了。

既然不懂法律,就向学术方面探讨吧。我查了《辞海》,它说:煽动也即扇动,意思是‘怂恿生事’。《三国志·魏志·蒋济传》:“大臣秉事,外内扇动。” 《蜀志· 许靖传》:“扇动群逆。”《词源》说:煽动是煽惑、鼓动的意思。《旧五代史唐明宗纪四》:“龙晊所部之众……。在途闻李严为孟知祥所害,以为剑南阻绝,互相煽动。” 又查《现代汉语词典》,煽动是指“鼓动(别人去做坏事)”。这下子意思明了了。煽动不是一件好事,煽动是鼓动别人去做坏事。那么,如何才会鼓动别人做坏事呢?这课题很值得探讨。

最常有的是语言上的煽动。最近媒体上报道的多是这一类。话可以很动听,也可以很伤人。其实,很多话看似无关紧要,讲时也是无心,可是听的人就是很不入耳。这就关系到语言的多义性。语言从来就不是简单明了的东西,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它会得到许多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义。因此,无心的话,无关紧要的话,也会伤人,或且也会被有心人利用来做攻击的对象。所以话不能随便说,做人要不犯错,就要尽量少说话,少与人对话,把犯错的机会减到最低。少对话还不够,还要尽量不自言自语,因为隔墙有耳,多轻的话都有机会传到别人的耳中,引起纠纷。假如非得要说,最好三思而后言,免得别人抓住了马脚。

行为也会引起煽动。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一种语言,都是一种传达意思的工具。行动的解释,比语言更不明确,更易引起混淆。可是,这就难了,人可以不说话,却不能不有所举动。要免除别人对你的行动的误会,只能不出门,不见面,甚至不动。可是,这做得到吗?

最麻烦的是,存在本身也是一种煽动,因为存在是一种威胁,存在是一种占有,存在是一种取代。你占有了一个位置,就占去了别人可能有的一个位置,就占去了别人可能有的一个权利,就占去了别人想要的机会。许多纠纷,不是真的有什么是做错了,而仅仅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占去了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的位置、权利和机会。许多所谓煽动,其实也就是这种存在的威胁而已﹗

至于法律如何定义煽动,只有让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去努力吧。我们是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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