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1日讯)1名现年32岁的陈姓女子因觉得被公司无理解雇而告上劳工部求公道,岂料反被指控涉贪污受贿,心有不甘之下,在今午步上警署,报案要求警方着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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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事主今早也在人联党公共投诉局委员协助下,前往反贪污委员会大厦寻求面谈调查。
“作为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被指控涉及贪污罪的我,已在今早前往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自首,希望当局对我展开调查及要求国家司法还我清白。”
此案32岁的陈姓女事主是今日下午4时许,在石角警局报案时,如是透露。
她告诉记者,她是于昨早9时,当与前雇主在劳工部法庭,进行职场纠纷的商谈时,除了被要求撤销对公司有关劳工部的控诉外,同时也被指涉嫌一宗贪污受贿案,抵触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8条文。
因感受威胁及紧张下,陈女事主当下惟有先撤销对前公司的劳工起诉。
但是有关突然被指涉嫌贪污受贿案一事,她表示无辜及莫名其妙。
为了查明原因及寻求清白,陈女事主惟有今早8时在人联党公共投诉局委员陪同下,登上反贪污委员会大厦,与该会调查官员面谈及要求该会对她开档展开调查。
不过经过2小时的了解后,因等不着指控其贪污罪的一方出现及没有接获任何举报,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支持下,有关案件并不符合反贪污法令第18条文立案条件。
基于其贪污罪无法成立,因此对指控有可能对女事主造成诽谤,于是她遂在反贪污委员会官员的建议下,终在今午步上警署报案,要求警方对此案着手展开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