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都鲁20日讯)前夫带走女儿不肯归还,少妇不满步上警署报案。

Advertisement

此时是于上个月中,发生于甘榜乌鲁实巴荷。

20余岁的伊班少妇,与丈夫发生争执后,两人同意离婚,丈夫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便带走2岁大的女儿。

由于他们是在长屋屋长得见证下结婚,并没正式在政府部门注册,于是寻求屋长要求办理离婚时,屋长表示,女儿的抚养权由事主所有。

事主联系前夫要求交出女儿,前夫一直都不肯把女儿交给事主,甚至欺骗事主,已经把女儿送到外地,交由亲戚看顾。

有鉴于此,少妇于今早步上警署报案,警方在接到投报后,已着手展开调查。

前一篇新闻谴责少年深夜喧哗 男子反被恐吓
下一篇新闻涉性侵少女 2少年面对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