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1日讯)为免日后引起麻烦,人联党都东支部主席黄振渊吁请店屋屋主在出租他们的店屋时,与租户签署租约,说明水电费须由租户付还。

Advertisement

他说,在这的同时,水电表也要换成租户的名字。

黄振渊于今早该党设立的流动服务柜台,接到一对母女的投诉称她们位于美里的店屋租予租户时,租户留下一笔多达三十多万令吉的电费未付还。

他表示,有关店主在向电力局上诉后,还需付还廿多万的电费。

该对母女于今早就到该支部的流动服务柜台寻求协助,黄振渊建议她们寻求律师的协助。

前一篇新闻特鲁多突访基辅 泽连斯基透露反攻进行中
下一篇新闻日本明起施行 核废水排海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