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最近做出一项判决,涉及一名年收逾150万元(约22万令吉)的工程师小明(化名)和他的妻子小华(化名)之间的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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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在结婚仅2个多月后,意外地发现妻子小华偷偷和一名年收30至50万元(约4.5万至7.5万令吉)的银行行员张男交往.更令他气愤的是,小华还向对方传送了裸照。

双方离婚后,小华立即与张男同居,这激怒了小明,他选择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张男支付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院根据判决书指出,小明和小华于去年7月结婚,本应享受新婚蜜月期的两人却出现了一些不寻常的情况。小明发现小华在他接近时立即关闭手机萤幕,而且经常在凌晨才回家,这让他产生了怀疑。

因为小华经常使用小明的车子外出,所以去年10月底,当小华再一次在凌晨2点多才回家时,小明决定查看车上的行车纪录器。隔天一早,他发现一名机车骑士在小华等红灯时向她比出了一个大大的爱心手势,接着两人的车辆来到了一个汽车旅馆附近的停车场。

事情曝光后,小华坦承她在交友软体上认识张男已有一段时间,他们之间有多次接吻和舌吻,而且她还根据张男的要求传送了两张自拍裸照。

此外,小明还在录音对话中询问小华和张男的关系是否严肃,小华坦承对方其实知道她已婚,但并不在意,因为他相信她和小明终将离婚,届时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小华还表示,她认为这段关系是认真的。

得知真相后,小明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他寻求了婚姻谘商、心理谘商和心理治疗的帮助。最终,由于痛苦过于深重,小明在去年底选择与小华离婚。然而,令他更加愤怒的是,在离婚仅13天后,张男就搬进了小华的家,与她开始了同居生活。

因此,小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主张张男破坏了他们的婚姻幸福,要求张男支付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张男虽然辩称自己不知道小华已经结婚,但小华在交友软体上的个人档案清楚地写着「2个月的人妻」,这证实了张男说谎的事实。

经审酌小明的年收入近183万元,张男的年薪为35万元,以及双方的财产状况后,苗栗地方法院认为张男应支付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作为适当的赔偿金额。

这项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对于配偶的不忠行为和其对受害方精神健康的影响展开了讨论。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关系中保持诚实和尊重,以维护彼此的幸福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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