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在中国浙江平阳发生了一起罕见事件,一名姓杨的女子在父母去世后,本打算将父母的房产继承到自己名下,但意外卷入了22名相关亲戚的争议。
Advertisement
据《网易新闻》报道,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杨女的父亲于2004年去世,其遗产应由杨女、杨女的母亲和杨女的奶奶(爷爷已故)平分。而杨女的母亲于2007年去世,杨女的母亲的遗产应由杨女、杨女的外公和外婆平分。
然而,由于杨女办理遗产继承时,杨女的外公和外婆已经去世,原本应继承的份额依法转给了子辈和孙辈!
姑且以这座价值6000万元(约3907万令吉)的房产计算,当杨女的父亲去世时,父亲持有该房产一半的权益,即价值3000万元(约1953万令吉),杨女、奶奶和母亲各继承了1000万元(约651万令吉)。
而在杨女的母亲去世后,母亲的遗产共计4000万元(原房屋一半3000万元加上继承的1000万元)(约2604万令吉),杨女、外公和外婆各继承了1333.3万元(约686万令吉)。
换句话说,在杨女办理继承时,她只拥有这座房子的2333.3万元(约1519万令吉),即原有房子的38%产权,其余房产权均分给其他人。通过当地公证处的调查,杨女父母的房子剩余的62%产权落入其他22名亲戚之手。
最终,在当地公证处的协助下,四处寻找并呼吁他们办理委托、声明放弃,最终杨女成功完成了对这座房产的继承。
公证处的负责人也表示,实际上,杨女的情况并非特例,法定继承涉及到转继承、代位继承等问题,导致亲戚关系复杂。例如,杨女这次的继承牵扯到四代人,甚至有很多亲戚杨女从未谋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