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18日讯)诗巫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于昨晚取缔了40辆装置了LED灯及HID(强度刺眼的氙气灯)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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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取缔行动是于昨晚在乌也路一带展开。
诗巫陆路交通局执法主任莫哈末法兹说,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1(1)条文下,这些车主接获警告信,必须将车灯换回原厂的灯泡。
他表示,在该法令下,任何车主若在接获信件的10天内没有换回原厂的车灯,将会接获罚单。
“当车主将车灯,换回原厂的灯泡之后,必须立刻将车子驾至邻近的陆路交通局,以进行检查及确认。”
他指出,将车辆的车灯改装为LED及HID灯(强度刺眼灯光)是违法的,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1)条文下被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
“我们已接获许多投诉,诗巫有不少车主将车灯改为刺眼的白灯,影响其他驾车人士的视觉。这对有关司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带来危险。”
他强调,相同的取缔行动将会定时进行。
他说,昨晚的行动,共发出56张单,包括警告信及抵触各种交通条例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