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日讯)垃圾桶纠纷闹上法庭,双方签保守行6个月和平协议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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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两名男子分别为53岁黄姓男子及48岁杨姓男子,各别前往警局报案。今年6月6日大约早上6时半,在实都东路咖啡店处,由林良纪律师辩护的黄姓男子报案时指出,杨姓男子因不满他将垃圾桶置放在杨姓男子店后,突然对他挥拳,所幸他躲过,而后虽然在场的食客将他们双方拉开,但却为了闪躲不幸跌倒在地﹐他擦伤了手肘及屁股。

杨姓这一边厢报案指出,他将原本属于隔壁黄姓男子的3个发出恶臭垃圾桶,从店后移回去黄姓男子的店后,结果黄姓男子却因此对他恶言相向,杨姓男子认为,对方刻意将发出恶臭的垃圾桶放到他的店后,引起客户的投诉已经惹火了他,在对方恶言相向而冲动下挥拳欲打黄姓男子。

作为避免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警方向推事申请让滋事双方在刑事程序法典67条文下守行6个月,推事让双方在1名担保人以2000令吉人事签保下,执行6个月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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