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日讯)未成年少年今日被控刑事恐吓和打伤父亲的罪控,并表示认罪不讳,惟须等待少年的身世报告,案件将择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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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15岁的少年被控于今年9月28日晚上7时在柏迈再也做出刑事恐吓及致伤44岁的父亲。

被告之行举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及323条文(致伤他人)。

被告对上述的控状表示认罪不讳。因为被告是未成年,所以须等待福利部的身世报告。因此,法庭谕令被告须以5000令吉抵押金和两名担保人保外,择日再过堂。惟其父母没有为他办理签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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