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都鲁8日讯)2名任职于三玛拉汝工业区某公司的职员被控予失信罪,而于今日在地庭中接受审讯后,案定今年8月1日至3日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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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是在刑事法典408条文下受控。此条文刑罚是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其中,被告沙奕被指涉嫌于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间,作为信息技术部门行政助理,每月有300令吉膳食津贴,却通过操纵电子自助服务系统数据,造成公司损失7615令吉80仙。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巴斯里则涉嫌在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4月15日,作为该公司信息技术部门的技术员,每月有300令吉膳食津贴,却通过操纵电子自助服务系统数据,造成公司损失2万7901令吉78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