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3日讯)一家位于穆金舍拉萨甘榜嘉博的钢铁和铝制品工厂已被指示停止活动并拆除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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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家钢铁和铝制品工厂违反了2015年城乡规划第23条(2)条文的规定,即未经规划许可就开展工业活动和建造建筑物。
该钢铁和铝制品工厂在居住区内,因而不适合进行工业活动。
公众被警告要遵守规划条例,特别是第23条文规定,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保护区内进行土地开发,分割或合并任何土地或在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工作,除非获得规划许可。
未遵守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对持续违规的情况处以每天不超过BND1万元的额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