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9日讯)一间食油批发公司基于无法出示食油出售及存货记录,并在贸消局官员取缔时企图以虚假资料瞒天过海,昨日被控上法庭,面对5项控状被判罚款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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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今天发文告指出,打巴分局于2022年7月5日下午4时04分,在仕林河柏达娜商业中心展开突击行动。

他说,执法人员在取缔商业区第7路食油批发公司时,该公司无法出示食油存货及出售记录,也没有没标注每次出售食油数量及价格,抵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1)条文和1974年供应控制条规第13(1)条文。

霹雳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卡玛鲁丁
霹雳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卡玛鲁丁

他说,在行动中,该局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8条文要求该公司出示记录和文件时,该局发现该公司给予的资料并不真实,因此抵触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8(4)(B)条文。

他表示,该公司已于周五(28日)被提控安顺法庭面对5项控状,该案法官判处每条控状罚款2万令吉,该公司受罚款额总计10万令吉。

卡玛鲁丁强调,该局将持续监督和执法统制品不当行为,民众也受鼓励若发现任何违法行为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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