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何鹏23年前考上云南公安专科学校,就读期间的某一天,他发现父母给他生活费用的银行帐户莫名多了100万元(约64万2344令吉)。

在好奇心与不安的驱使下,他领出及藏匿其中近43万元(约27万6208令吉)后,结果被判无期徒刑。

Advertisement

媒体报导,出身贫困农村的何鹏,起初不敢相信户头多了100万元。开始时,他先尝试领出100元,成功后又从不同银行的ATM反覆提款215次,并在2天内共领出42.9万现金。

然而,他清楚这笔钱不属于自己,因此带着钱回老家告诉母亲此事,让妈妈把钱藏在猪圈的洞里,又让母亲报失提款卡。

银行发现帐目有异并报警后,员警便透过银行提供的资料找到何鹏父母,而她一见员警就交出钱。因此,何鹏在2001年至2002年期间遭警方“3抓2放”,且第一次拘留就遭开除学籍。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宣判何鹏无期徒刑,理由是何鹏利用银行电脑系统故障,非法套取现金并占为己有,又有虚假挂失提款卡行为,已构成强盗罪。

事情直到2008年,广东高院撤销类似何鹏案件的判例后才有了转机。云南省高院2009年再审时认为,何鹏按正常程序提款,与有预谋的破坏性窃盗相比,为具一定偶然性的轻度犯罪,且主观犯意较小又退还全部赃款。

而辩护律师「不做无罪申诉,改有罪申诉」的策略,也协助判决逆转。最终法院改判何鹏有期徒刑8年6个月,罚金2万元(约1万2864令吉),而该判决宣布时,何鹏已服刑8年4个月。

前一篇新闻前妻为钱跟小王跑了 意外重逢时她送外卖
下一篇新闻政府大力宣导防网络诈骗 张念群:与KOL创意合作也是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