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1日讯)现在只需要善用网络的方便,只要不是刑事案件,民众不用特地去警察局,也能透过官方网站直接上网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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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看到有网友分享在其脸书,关于大马皇家警察所推出的电子报案系统(E-Reporting)再次给大家分享这个系统,连接在这里 https://ereporting.rmp.gov.my/index.aspx

其实,这个电子报案系统早在2017年已经推出,警方也鼓励民众只要是非刑事案件都可以透过有关网站进行线上报案。

透过这个系统,让方便民众不用特地跑一趟警察局,也能轻松上网报案。

民众在有关系统登记成为用户后,接着就可以进行线上报案,但是需符合3个条件,必须是大马公民、已满18岁。同时,投报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如遗失身份证、驾驶执照、护照、提款卡或信用卡、手机、手提电脑、路税、申请取消家庭佣工许可证(适用于家庭佣工离家出走情况),以及因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或文件丢失或损坏。

民众只要在网站投报后,并列印出报案书,带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补发证件的工作。

虽然线上报案很方便,但是警方也有在系统网站上提醒民众,做出任何投报必须属实。

根据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82条文,提供虚假资料。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六个月,或罚款最高可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等。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一年,或罚款最高可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还继续犯行,可以每日100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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