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新北市一名年轻男子与亲表妹感情要好,结果遭控在酒醉后跑到表妹家并摸上表妹床,摸遍对方全身并用手指性侵对方,表妹因此随后控告表哥强制性交罪,但出庭后一切却大翻盘,表哥透露两人互有好感早已发生无数次性关系,透露乱伦关系,并表示表妹是因他交女友才因此不满提告,并没有违背对方意愿发生关系,而检察官也在厘清两人关系后,将全案驳回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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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对表哥提出性侵控告,表示当天表哥酒后前往她家,脱掉衣服后就爬上她的床,随后抚摸她全身并用手指性侵她的下体,她怕反抗会让对方更兴奋,因此都不敢动,直到对方没有兴趣后自己停止睡着。并在隔日送表哥出门后自己去上班,没有去验伤的原因是因为工作太忙。
但这个说法被表哥推翻,他表示和表妹关系要好互有好感,早已多次发生关系,当天确实到表妹住处休息,但仅是「抱睡」。他认为表妹是因为他交了女友,因此常常对他情绪勒索,如今更是告他性侵,认为自己从来没有违背表妹意愿发生关系。
检察官在勘察两人通联纪录后发现,双方在案发后仍有密切联络,甚至相约出游,与一般被害人遭到性侵后刻意疏远明显不同,最终采信男子辩解,认为罪证不足不予起诉,女子虽然不服要提起再议,但高检署认为全案已调查完毕,将女子再议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