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埔里李姓男子2020年间被控在厕所猥亵5岁女童,女童家属气愤动用私刑,却将人打成重伤,送医不治。南投地院法官日前经过审理后认为,经解剖确认李男的伤势并非致命伤,加上他本身患有糖尿病、肝病等慢性疾病,导致身体多处发炎感染,最终产生败血性休克死亡,于是改依伤害罪判处女童双亲7个月、5个月有期徒刑,仅后者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回顾案情经过,60岁的李男2020年12月13日跟朋友到KTV欢唱,酒后却将一名5岁女童带到厕所猥亵;女童家属不满,愤而动手殴打李男,导致对方重伤,送医经过3天救治,仍因产生败血性休克而宣告不治。
检警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当时女童不断在KTV来回穿梭、左顾右看,李男见状便靠近她,最后牵着孩子的手走出画面外。对此,李男家属认为,是女童自己跟着李男到厕所,况且他有多名孙女,怎可能对女童做出猥亵举动,因此决定对女童家属提告伤害、伤害致死与杀人等罪。
不过,南投地院日前展开审理,女童父母出庭表示,是因为孩子被欺负,一气之下才会去找李男,想要给对方一个教训,不知道会酿成这样的后果。
法官认为,虽然女童双亲殴打李男,与李男的死亡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但法医解剖后发现,李男遭打到左侧第6、7根肋骨骨折,右侧第8、9根肋骨骨折,以及多颗牙齿断裂并牙龈裂伤,双侧上肢、胸部及右肩擦挫伤,一般状况下并非致命伤,只是他罹患慢性病(糖尿病、肝病、肾脏病),影响了复原能力,导致伤势引起感染,进而引起肺炎,最终产生败血性休克死亡。
法官指出,李男在事发当天并无身体不适的状况,女童双亲也不知道他患有慢性病,纵使当下夫妻俩知道可能会把人打到骨折,却无法预见对方受伤后可能会因为慢性病影响身体复原能力,进而导致死亡结果,这部分与伤害致死之加重结果犯要件不符。
最后,法官表示,女童双亲是因为听闻孩子遭到猥亵,一时气愤才会动手犯案,考量到两人犯后已坦承犯行,但因为调解条件差距过大,至今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于是依伤害罪判处女童母亲5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约马币2万2040令吉),另依伤害罪判处女童父亲7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