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9日讯)ROCBN(汶莱达鲁萨兰公司注册局)规定持有绿色身份证的人不能担任汶莱国内公司董事,如果一个人已经在一家公司担任董事,就不能再在另一家公司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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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这个规定有所宽松,导致外籍员工出现了一些问题,他们的名字被用来在不同的公司担任董事。”
汶莱首相署部长暨第二财政经济部长拿督刘光明在第19届国会会议第5天会议(8日)回答国会议员彭基兰哈吉伊萨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可被视为人口贩运
部长拿督刘光明称,一些外籍员工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被使用,还有一些人滥用了这个规定,让外籍员工来到该国,注册成为公司董事,并且没有保证他们在国内有工作。
部长拿督刘光明续说: “因此这种情况被归类为人口贩运。”
“针对这个问题,ROCBN更加严格地对每一个外籍员工来到汶莱担任董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因此如果外籍员工已经在汶莱工作,这意味着他们来到汶莱是为了已确定的工作,但为什么签证和工作许可证可以让他们成为公交车司机,但他们来到汶莱后却成为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因此,他们的工作签证是为了做公交车司机,而不是在汶莱担任董事。”
“这是一个可能被滥用的问题。目前ROCBN更加严格地确保这些外籍员工是否真正担任董事。这是因为一些外籍员工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已被用作董事。实际上,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不一定在汶莱担任外籍员工,即使担任董事没有问题。所以必须要有常规的背景调查。”
最后部长拿督刘光明补充说,外籍员工在进入汶莱之前必须在劳工部等部门申请特定职位,因此当外籍员工成为董事时,现在ROCBN和涉及人口贩运之问题将进行更加严格的调查。这是唯一的方法可以解决这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