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过世后,若有尚未偿还的债务,是否该由其他亲属代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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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省台州市有一名陈姓男子去世,信用卡还欠款5.8万人民币(约3.7万令吉),银行向其妻子女儿追讨,判决也出炉了。

综合中媒报导,陈男有一张信用卡,平常信用很好,都有按时间缴卡费,怎料他在刷卡5.8万人民币后,不久就因为疾病不幸过世,银行得知此事后,联系陈男的的妻子和女儿讨钱,告知若不归还就要采取法律行动,双方发生争执,陈男女儿要求「先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否则其他一切都免谈」,随即挂电话。

之后,银行找上陈男的妻女,希望对方归还欠款,但陈男妻子表明对信用卡欠款一事毫不知情,而且遗产也早已拿来还其他欠款,已经没钱归还。不过,银行无法接受,遂将2人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陈男生前的信用卡费,妻子确实不知情,这时需要银行提出证据,证明5.8万人民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银行拿不出来,因此这笔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男妻子也就没有义务偿还。然而,银行不服,主张陈男七妻女继承房产,应当归还5.8万人民币欠款。

在法庭上,陈男妻子提交还款证明和贷款明细,证实陈男生前欠的外债较多,遗产都已经用来归还欠款。最后,法官判陈男妻女无须偿还欠款,银行上诉到二审,法院驳回诉求,判银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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