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市一名黄姓男子因为不满吴姓妻子与江姓男子发生婚外情,气得在社交媒体创作藏头诗,痛骂2人「是个狗东西」,因此遭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审理后,依照公然侮辱罪,判黄男罚金4,000元,可易服劳务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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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内容,黄男与吴女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2人的婚姻大约维持11年,最终于2021年离婚。不过,在婚姻期间内,吴女曾告知好友,与江男发生婚外情,更是直言「他让我觉得我变成偶像剧的女主角」,甚至还一起外出过夜,气得黄男一状告上法院。

对于吴女婚外情的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吴女、江男要赔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不过,黄男似乎仍旧对2人的行为感到不满,于是在社群软体脸书上发表动态,张贴了11句的藏头诗,将这11句话的开头合起来,就会变成一句「吴XX江XX是个狗东西」的话语。

吴女、江男遭到辱骂,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审理后认定,黄男犯下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4,000元,如易服劳务,则以1,000元折抵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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