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内阁已在昨天议决修改联邦宪法,以便让马来西亚籍的妇女若与非大马公民结婚,并在国外生下子女,他们的子女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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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内阁同意修改《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第1(1)(d)及第1(1)(e)条文与第二篇第1(b)及第1(c)条文,以便实现这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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