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长崎县对马岛上的一座佛寺曾经收藏高丽时代晚期的佛像,该尊佛像为高丽国瑞州(现韩国忠清南道瑞山市)浮石寺于西元1330年打造,不过2012年10月却惨遭韩籍窃贼偷回韩国,并由当地研究机构收藏。近日,韩国法院在二审却将佛像所有权判给日本,认为韩国应归还该尊高丽时代佛像,引起当地社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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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韩联社》,韩国大田高等法院民事1部(部长法官为朴宣俊)昨(1)日针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最后法官推翻一审时的判决结果,认为韩国必须将「回归祖国」的高丽时代佛像金铜观音菩萨坐像归还给日本,原因是日本从1953年(韩战结束)至2012年持有该尊佛像,持有时间超过所有权法定的20年。

法官指出,「虽然认同该尊佛像确实是西元1330年由瑞州(瑞山市)浮石寺打造,且有证据显示倭寇侵夺该座佛寺财产、将佛像非法搬入日本,但目前无法证实当年的浮石寺与现今的浮石寺是否为同一个宗教团体,因此难以认定其所有权。」

法官接着表示,「日本长崎县对马岛观音寺则主张,1527年从朝鲜获赠该尊佛像,虽然该主张至今也难以被证实,但对马岛观音寺从1953年至佛像遭到盗窃的2012年,稳定持有该座佛像达60年,由于已经超过其法定取得时效(20年),因此认定所有权(属于日本)。」

不过法官也指出,「民事诉讼只能判断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最终还是得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议、国际法的裁决来判断是否须归还该项文化财。」

浮石寺前任住持元祐法师(원우스님,暂译)无法接受韩国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他表示计画向大法院(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诉讼期间我们为了证实过去与现在是否为同一座浮石寺,我们提交许多历史资料,甚至瑞山市还进行地标调查,对于二审的判决我们无法接受。」

浮石寺也指出,藏于佛像内部的「结缘文」明确指出当年打造该尊佛像的目的,就是要为了要安置于瑞州(瑞山市)的佛寺,供当地居民不分阶层供养,凝聚地方向心力(安于浮石寺,永充奉养者也),表示应将该尊遭到倭寇非法侵占的佛像归还给原来的持有者(即浮石寺),因此向法院提出诉讼。

该座金铜观音菩萨坐像高度为50.5公分、重量达38.6公斤,自从韩籍窃盗将该尊佛像从日本长崎县对马岛观音寺偷回韩国后,目前存放在大田国立文化财研究所的收藏库内。

根据日媒《读卖新闻》,对于韩国法院针对该尊佛像所有权出乎意料的判决结果,报导认为韩国已从过去「反日无罪」的判决标准做出改变,成为支持改善日韩关系的后盾。

至于韩国政府则尚未对这次判决做出表态。韩国外交部高层表示,「此次判决由司法程序决定,针对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去向行政机关询问,这是不恰当的。」

韩国网友群情激愤,他们在搜寻引擎Naver刊登的新闻报导底下留言,「二审法官到底是谁?确定不是日本人?」、「历史遗物遭到夺取、侵占,却不能大声说『这是我的』,果然是亲日的大韩民国政府」、「竟然要求拿出日帝(对日本帝国的蔑称)侵夺的证据,这还算是一个国家该有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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