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民主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起诉《新海峡时报》誹谤一案,经双方同意庭外和解后,获高庭批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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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拿督杨惠蝉也把和解记录在案。

潘俭伟是去年杪入稟法庭起诉《新海峡时报》于2014年11月15日刊登一篇题为《前行动党人抨击潘有关一马公司指控》的文章,含有誹谤性言论。

潘认为,这些言论在自然和普通上的意思是指他一个不道德的政客、无耻,並且是个没有能力的商人。

因此,他要求《新海峡时报》作出一般和加重性损害赔偿、利息、律师费和其他法庭认为適合的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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