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1日讯)男子肢体上性侵14岁11个月大的表妹,今日在地方法庭认罪后,被判坐牢3年2鞭,在服刑期间须接受辅导,并在服完刑后须接受警察监督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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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37岁的奥斯曼阿布巴卡,他被控于今年1月10日早上8时在甘榜希礼一住家,触摸一名年龄仅有14岁11个月少女的身体。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6(1)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并须施以鞭笞。
案情指,案发当天,受害者在其阿姨房里躺着。此时,被告突然走进房里假意询问受害者有关他(被告)母亲的东西。
之后,被告就直接躺在受害者的背上,并用手触摸受害者胸部和隐私部位。受害者感到非常害怕,并作出反抗,被告马上跑出房间,并警告受害者要保密。
受害者事后向父亲投诉此事,其父亲得知后马上报警,警方于当天晚上9时50分成功扣查是名被告。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处上述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