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沙巴立新党斗亚兰区党要大卫奥罗,面对煽动法令控状改口认罪,被判入狱16个月。

Advertisement

被告在地庭判决后,申请保释暂缓服刑,唯不获批准,须即日入狱服刑。

被告大卫奥罗,50岁,商人,被控于2014年7月4日在面子书上发表污辱言论,触犯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被告曾于上届大选竞选苏莱曼区州议席。他是在去年9月3日首次被控,然后获准以7千令吉及1人保释候审。

此案数次过堂后,被告昨改变初衷认罪,通过代表律师亨利古迪向庭上求情,指他过后曾作出道歉,其面子书的言论只是与亲友分享,案发后一直给予警方充份合作,如今认罪后,节省大家的时间,而且是初犯,盼获轻判。

副检察司查米尔阿利滨要求严惩被告作为警诫,让其他人警惕滥用互联网的后果。

地庭主簿官莫哈末再利聆审后,宣判被告入狱16个月,同时也驳回被告的暂缓服刑申请。

预料被告将提出上诉。

前一篇新闻闽翻船失踪者寻获
下一篇新闻纳吉︰不允街头示威 推翻民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