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四川达州一名男子张先生,于本月4号在当地超市购买了一罐午餐肉罐头,结果回家开罐时却发现,猪肉已腐败变质,“白花花”的很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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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张先生立马向超市投诉,并提供给对方产品批次、产品名称以及购物凭证等信息。事发后第二日,他带着变质罐头前往涉事门店协商。
然而,门店负责人却否认曾售卖过这个批次的罐头,还表示“这个东西不是我们家的”,之后便对张先生维权不予理睬。
见对方消极处理,张先生选择向有关当局投诉,并向媒体曝光了此事。
1月7日,涉事门店主动联系张先生,答应赔偿1000元,同时希望张先生签署协议书,撤销负面新闻和监管投诉。不过,张先生并未同意此协商方案,他希望能够得到涉事门店的诚恳致歉。
次日,罐头生产方也主动联系张先生,同时愿意赔偿张先生1500元。对此,张先生表示,他的诉求是希望超市一方道歉,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
据悉,张先生与超市进行协商时提出三项诉求:食品安全问题赔偿1000元;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误工费。
超市方则方表示,可以赔偿食品安全费1000元,误工费1000元,但只能由公司主管以个人名义致歉,不能以公司名义公开道歉。
协商未果后,张先生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