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中9日讯)承包政府工程的承包商必须在政府移交工地后的一个月内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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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副总理拿督阿玛道格拉斯指出,若承包商无法做到,它们可能将面临严厉处分,包括被终止工程合约。

他今天出席木中省发展委员会会议上发表谈话。出席者包括木中省长理查迈克、拉耶区州议员拿督杰勒仁达查布、泗里末区州议员莫哈末拉兹、甲望区州议员莫哈末吉卡迪尔、本汀马罗区州议员拉查里加波、卡连区州议员费莱德卡迪尔、加拉甲区州议员莫哈末杜里、龙芽区州议员达央诺拉查、木中区国会议员理查拉波,以及峇当鲁巴区国会议员沙菲占克里。

他表示,这是其中几个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因为砂政盟政府对工程延误和生病工程问题相当重视,期望能把问题给终止。

“与此同时,政府在颁发工程合约的条件上也将更加严格,比方说一些个体承包商,一次过获得20个或更多工程,政府也担心将超过承包商的能力范围。”

他声称,政府也担心工程出现重复分包的情况,而这将对工程素质导致影响,更糟糕的是,可能导致工程延误或生病工程的出现。

他表示,这最终将导致人民受害,而政府的声誉和诚信也受损。

另外,他也提醒当局,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把年度发展预算使用,例如木中省在木中省发展机构下获得15亿令吉的发展预算,以及其他额外拨款。

他补充,若工程延误和生病工程持续出现,意味着政府将面对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他促请有关政府部门与机构,接洽中选代议士,以协助监督工程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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