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4日讯)一名德士司机郑姓男子,搭载到一位喝醉的美女女大生,涉趁酒醉睡着之际,停在路边在车内强压对方头部为自己口交性侵得逞,此案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郑男3年8个月,上诉后郑男和女大生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高等法院认定有悔意,改判郑男2年4个月徒刑、缓刑4年,不必入狱,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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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发生于2020年10月24日清晨4点多,当时才20岁的女大生,前晚和哥哥及朋友在新北市彻夜欢唱KTV,一行人大约喝下18罐啤酒,女大生不胜酒力,却打算去北市找男网友续摊,网友在平台帮美女叫车,郑男驾驶多元化德士接单载送。
途中郑男假装好意规劝女大生赶快回家休息,见女大生在副驾驶座睡着,郑男起淫念,竟停在路边先偷吻,接着把她的头压向自己下体为自己口交。
女大生恍惚中感觉嘴里被塞进异物,彷佛天摇地动,睁开睡眼赫见自己居然脸朝下含着郑男命根子,还被压头上下抽动,顿时酒意全消,但为了自身安危,她假装还在醉茫茫,吐出嘴里的东西询问:「我们已经到了吗?」
郑男连忙把裤子穿好,敷衍女大生「快到了」,还假装没事将她送到目的地。
台北地院一审根据证人证词、行车纪录器等证据,认定郑男犯行明确,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8个月,郑男不服判决,上诉高等法院,并和女大生达成和解、且赔偿完毕,改判郑男2年4个月徒刑、缓刑4年,不必入狱,还可上诉、提供60小时义务及接受20小时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