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奕3日讯)马来奕县公署执法部门日前在马来奕县公署管制的几个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并在巡查行动中对违反2021年杂项罪行法的一家开发公司处以1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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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被发现违反了2021年杂项罪行法(第30章)第12(1)(d)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给予一周的时间来结清罚款,如果未能结清罚款,该公司将会被起诉。

任何个人若违反杂项罪行法,一经定罪,第一次违法可处以不少于1千元且不超过3千元的罚款。对于第二次或以后的违法可处以不少于3千元且不超过9千元罚款,或被判处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至于企业公司第一次违反杂项罪行法,可处以不少于2千元且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而对于第二次或以后的违法行为,可处以不少于1万元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或处以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马来奕县公署执法部门再次提醒个人或企业公司勿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该执法部门的日常巡查行动的目的是确保环境清洁,以便更好地维护环境,任何不负责任地处理垃圾的个人或企业公司,当局将根据已制定的法律採取行动。

该执法部门促请任何个人或企业公司遵守国家所有现行的规则和法律,通过当局提供的地方处理垃圾来保持地区和环境的清洁。

如有任何投诉,请拨打3334335转接分机1404或1153(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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