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7日讯)蓄意致伤枕边人,男子昨日在此间法庭被提控,基于技术上的问题,案件订于本月19日再过堂,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的妻子)今也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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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52岁的林姓被告,今被谕令须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2月2日上午11时15分在邓恭叔路处,蓄意致伤一名48岁的女子,原告和被告为夫妻关系。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21条文,可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被判刑,并与相同法典326A同读。

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致伤他人)下,抵触者判处坐牢高达1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刑事法典326A条文,任何暴力致伤配偶、前配偶、无行为能力的成人或其他家庭成员者,其面对的刑罚将是现有最高刑罚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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