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9日讯)印裔妇女认为宗教学校可教好养女的品行,因此便把她送往宗教学校求学,岂料养女却私下改信伊斯兰教,甚至不愿再回家团聚,让印裔妇女感到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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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塔美莎维说,当她看到戴上马来头巾的18岁的养女洛格娃丽时,她整颗心都碎了!

她说,自己原是洛格娃丽的姑姑,弟弟及弟媳相继去世后,就由她及丈夫领养洛格娃丽及其妹妹苏巴玛(17岁),並將她们俩视为己出。

她说,因为自己需要工作,洛格娃丽完成中五学业后,便鼓励她去宗教学校念中六,以为能借此培育养女良好德行,而且人身安全方面获得保障,没料到女儿会私下信奉伊斯兰教,甚至不愿回家。

来自森州仁保的塔美莎维,週二向行动党新那旺州议员P.古纳和汝来州议员阿鲁姆甘求助。

她说,洛格娃丽寄宿学校后,开始时每週会回家一次,她与丈夫也平均每两周就会到学校探望洛格娃丽。岂料,在上个月27日,当她如常地到学校探望养女时,却看到洛格娃丽佩戴马来头巾,並告知自己在8月11日信奉伊斯兰教,取名诺查娜。

塔美莎维听到有关消息后,顿时晴天霹雳,她不敢相信养女竟然改教,並怀疑养女之前3周没有回家,或与信奉伊斯兰教有关。

责任推给辅导老师

于是,她马上质问校长,但校长却声称不知情,把责任推给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告诉我,洛格娃丽在改教前,曾接受3次辅导,并承诺会向家人商討改教的事情。」

塔美莎维表示无法接受校方的解释,她认为洛格娃丽年纪小,思想简单,没有社会经验,担心养女日后会感到后悔。

结果,校方竟然通知宗教局和警方到场,更把洛格娃丽带往警局,要求她们到警局商討。「现在,我要女儿跟我回家,但她却不要,她说害怕与非穆斯林住在一起会被骂,寧可住在学校宿舍。」

P.古纳表示將向教育部作出反映,他认为,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地方,而非为学生改教;校方在学生自愿信奉伊斯兰教之前,应该事先通知父母或监护人。

「任何21岁以下的少年,尚属双亲或监护人看守,任何决定应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签署。」

阿鲁姆甘也说,当事人的养父母都是印裔,没有伊斯兰教背景,养女却在求学时被改教,非常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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