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4日讯)妇女4年前付了订金与律师费购买房子后,屋主却没了跟进工作,购屋的事情不了了之,妇女无助之下决定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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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友族女事主是于2019年1月份,向一名巫裔男子购买坐落在诗巫的房子。

女事主与屋主谈好屋价和合同项目后,便于2019年2月份付了订金和律师费,总额6500令吉。

屋主当天向女事主挂保证,会尽快到律师楼办过户手续,岂料却让她苦等了4年,迟迟没有进一步消息。

女事主不满屋主收了钱不了了之,因此要向屋主拿回款额。

岂料,屋主却不愿退款,女事主惟有步上警局报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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