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市24日讯)在最近的劳工局于甘榜加东的一个垃圾处理场突检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 2009 年就业法令发现了两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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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发现雇主没有为工人提供适当的住宿,并且员工宿舍的安置不符合外国工人许可证。
员工宿舍被执法人员认为离垃圾场太近,房间条件狭窄且不舒服。
该行动旨在强制执行并确保雇主遵守 2009 年就业法令。
雇主违反了第 80 条的规定,即未能提供乾淨、舒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同时,雇主还违反了外国工人许可证的条件,即违反了第 112 (2) 条。
对于这两项罪行,如果被定罪,雇主可能会被处以第一次犯罪 汶币 600 元和第二次 汶币 900 元的罚款。执法人员还指示雇主立即将雇员安置到合适的地点。
此外,执法单位提醒雇主监督雇员的福利,确保符合 2009 年就业法令的要求——例如准备雇佣合同和按时支付工资。建议雇主不要滥用外国工人许可证或违反 2009 年就业法令下的条文。